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60分,96分合格。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100分,60分合格。
130分,78分合格。
130分,78分合格。
160分,96分合格。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
本文标题:一级建造师考试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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