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规定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如果专业或学历不符合条件,可以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修读相关学历。
工作年限要求
大专学历需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本科学历年限减少一年,为满3年。
硕士学位再相应减少一年,满2年。
博士学位只需有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免考条件
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包括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及格线为78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及格线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及格线为96分。
成绩滚动规定
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四个科目后,成绩将被保留至下一年度。
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非符合特定情形(如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等)。
这些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法律意识,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