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以及成绩管理等方面。以下是详细规定:
报名条件
学历与工作经验: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要求:报考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在专业是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的情况下才可以报考。
免试条件: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考试科目
《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四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相关法律法规》: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的公共科目。
考试时间
通常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至6月间。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
考试方式
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相关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40分。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即可获得资格证书。若考生在某一考试年度未能通过全部科目,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可予以保留,但滚动有效期为两年。
建议考生根据最新的报名条件进行报考,并提前了解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安排,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