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税务方面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规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下是具体的税务信息: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每月5000元人民币。
计算方式: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起征点。
适用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参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
速算扣除数:根据适用的税率表确定。
证书抵扣:持有建造师证书,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社会保障费用(规费)
组成: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费率:各地政策不同,一般养老保险费率为8%,医疗保险费率为2%,失业保险费率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雇主全额承担。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权利:延期纳税权、责令限期缴纳、收取完税凭证的权利。
义务:依法纳税、出境清税、报告大额资产交易、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
开业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申报税务登记。
变更登记: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先办理税务注销。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工程造价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措施项目费: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临时设施费等。
其他项目费:如暂列金额、计日工等。
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税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具体税率和扣除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