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两年内可以换专业。具体规定如下:
1. 如果考生在连续两年内通过了全部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则可以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2.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考试中只通过了公共科目,而专业科目(实务)未通过,那么在第二年可以更换报考专业,此时已通过的公共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3. 在一个考试周期内,如果考生已经通过了实务科目,则不能再更换报考专业。
4. 考生在更换专业时,如果之前通过的科目是公共课,那么成绩会正常保留,并且可以继续使用这些成绩进行报名。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或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