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主项和增项 可以互换。具体规定如下:
互换条件
二建的主项与增项在专业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取得时间上有先后之分。
如果增项专业资格取得超过三年,且现作为主项申请注册,则需要按主项要求一次性学习选修、必修课各60学时的继续教育。
互换流程
变更主项前,需确保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至少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持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变更的专业与已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不同;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二级建造师主项专业变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拟变更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已获取)。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具体流程包括登录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按照平台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打印生成的申请表,并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至指定窗口,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通知,领取新的注册证书,上面会标明新的主项专业。至此,二级建造师的主项变更完成。
注意事项
增项的合格证不能单独注册,增项必须注在原证上,即二级建造师增项和主项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单位,不能分开注册。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不注册是没有影响的,但是超过三年的话就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了。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的主项和增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换的,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以确保顺利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