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要求如下: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技术装备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企业需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如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稳定土拌和设备、摊铺设备、压路机、钻机、架桥机、泵车等。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工程经验和能力来承担相应的工程项目,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在申请资质升级时,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