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资格审查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主项)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本科、硕士、博士等;
4. 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增项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证明;
6. 一级建造师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7. 继续教育证明,包括近几年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审核流程一般包括:
1. 准备阶段:收集上述材料;
2. 提交申请: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增项资质申请材料;
3. 资质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包括现场核查;
4. 审批:通过审查后,企业将获得增项资质证书。
请注意,具体要求以各地考试中心公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不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核。建议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