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的是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1. 对于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2.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3. 成绩有效期为2年,如果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未通过全部科目,则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考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 如果考生在某一年通过了部分科目,但在下一年没有参加考试或者部分科目缺考,那么这些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不再有效,考生需要在接下来的考试年度内重新参加并通过所有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成绩的有效期计算是相互独立的,并且是连续滚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