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受理与初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注册申请后,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专业审核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
核发证书
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审批主要涉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具体流程为:个人向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省级部门初审后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涉及专业领域还需相关部门审核,最终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