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报考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学历可以是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工作经验要求
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必须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对于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需要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免试条件
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建议: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尽早准备报考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
对于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可以考虑通过继续教育或转换专业来满足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