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房建承揽范围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可承担40层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可承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装饰装修工程
可负责建筑物的内外装修工程,包括装修设计、施工管理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市政工程
可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公路与桥梁工程
可承担公路、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水利工程
可承担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泵站、水厂等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机电安装工程
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地基基础工程
可承担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钢结构工程
可承担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建筑幕墙工程
可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消防设施工程
可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防水工程
可承担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智能化工程
可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特种专业工程
可承担特种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在房建领域的承揽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公路与桥梁、水利工程、机电安装、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消防设施、防水、智能化等多个方面。建议一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根据自身资质和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工程领域进行承包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