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告知承诺书是考生在进行考试报名前签署的一种承诺书,用以表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承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下是告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基本信息:
包括办事事项名称(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报考人员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
告知内容:
明确告知报考人员需要知晓的证明事项名称、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如《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以及报考人员需要符合的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承诺:
考生承诺已认真阅读告知书,知晓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并郑重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不实承诺的责任:
如果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报名将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若取得成绩,则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若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则这些证书或证明无效。
公示与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会根据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告知承诺书签署人员名单及相关文本,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签署告知承诺书是考试报名流程的一部分,旨在简化报名程序,同时确保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考生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承诺书的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