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在中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一些关键信息:
纳税人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税率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平方米
免税情况
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市政公共用地(如街道、广场、绿化地带)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税5年至10年
缴纳方式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期限由地方政府确定
其他规定
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税额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须财政部批准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法规,具体税率和免税情况可能因地方政府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应关注最新的法规变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