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之间 没有官方的互认政策。需要分别考取这两个证书。
然而,某些地区已经发布了相关通知,允许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直接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例如:
1. 天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无需换发本市职称证书。
2. 青海和 黑龙江:同样发布了类似的通知,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
3. 山东: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山东一级建造师可对应工程师职称。
尽管有这些地区性的政策,但它们并不构成官方的互认政策。因此,从全国范围来看,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仍然需要分别考取。
建议:如果您计划在相关地区工作,并且希望利用一级建造师资格来认定工程师职称,可以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