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级建造师证书 可以在部分省份通用。具体来说,自2020年10月1日起,江苏、浙江和上海三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实现了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这三个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相互通用。
此外,尽管有信息称二级建造师证书通常只能在省内使用,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陕西的二级建造师可以进入西藏注册执业,而江浙沪地区的二级建造师也可以跨省使用。
因此,如果您持有江苏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江苏省内:
证书完全通用,可直接使用。
江浙沪地区:
证书可以跨区域注册执业,无需复核或换发职称证书。
其他省份:
可能需要办理相应的注册地变更手续,并满足目的地省份的相关要求。
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目的地省份的要求,提前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证书能够顺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