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一级建造师评职称

蓝色百问 · 2024-12-27 13:41:42

在浙江,一级建造师评定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和评审。以下是评定职称的主要条件和流程:

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满五年,并聘任中级工程师职务满五年。

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持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所在单位担任相应中级工程师职务,累计计算聘任时间。

技能人才申报: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四年。

学历和工作经验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可评(三年走认定)。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技工作5年以上。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7年以上。

评定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宁波市住建局的相关通知,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网上申报: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所在地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市直主管部门。

评审: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进行评定。

公示与发文: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则正式发文,授予高级职称。

其他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需完成3 - 4年继续教育,包含公需课+专业课,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不少于18学时,否则申报无资格,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职称业绩材料:最好提供近4年之内的2 - 3项工程业绩,确保提供的业绩是合格的业绩。

论文著作要求: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者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论文标题、查重报告、引用等都要填写清楚。

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申报条件,合理安排时间准备材料,确保申报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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