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质量检查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
全面性
质量验收要综合评价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包括施工工艺、建筑材料、结构安全、装修装饰等方面。
刚性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不能随意放宽或放松。
公正性
质量验收应公正、客观、不偏不倚,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具体验收要求
土建工程:
基坑工程: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开挖、支护、土方回填等工作,并确保基坑周边环境安全。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基础的均匀沉降、变形情况以及基础与地基接触情况是否良好。
主体工程:应检查主体结构的抗震、抗风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混凝土浇筑质量、钢筋工程、构造安全等。
安装工程:
给排水工程:应检查给、排水管道的材料、连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并确保无渗漏、堵塞等问题。
电气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接线、绝缘等情况,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
吊顶工程:应检查吊顶的安装平整度、牢固度以及与楼板之间的联系是否良好。
地面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地面的平整度、防滑性能以及材料的质量情况。
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扬尘控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噪音控制: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噪音不超过规定标准。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一般规定
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应明确,工程文件资料管理要求应规范,包括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和工程文件资料的同步形成与积累。
竣工验收流程
勘察单位应编制勘察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应编制设计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
项目监理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应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保修
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使用说明书;
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施工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并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二级建造师可以更好地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