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规则

文娱教父 · 2024-12-27 13:56:05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规则如下:

成绩评定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分数来判定是否合格,大部分省份按照总分的60%作为通过标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与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满分为120分。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不超过满分的60%。

具体合格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55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55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一般为考后3个月,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再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或者电话查询。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注意事项

成绩管理中,若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将取消考试成绩且不予发放证书,并会受到相关处罚。

建议考生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时间,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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