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更换工作单位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确认单位变更情况
确保已正式离职原单位,并已加入新单位。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
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及时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信息变更。
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联系方式。
提交材料
根据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新单位劳动合同等材料。
等待审核
提交材料后,等待人事考试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考试报名信息将更新为新单位。
原单位解聘手续
向原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并完成工作交接。
获取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协助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新单位入职手续
与新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准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供新单位注册使用。
注册变更
登录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填写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申请。
提交新单位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等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注册证书。
注意事项
确保在原单位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责任清算。
办理注册变更时,要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
注意两个单位之间的注册变更不应有间隔期,以免影响个人注册状态。
法律依据
如果原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可通过法律渠道进行举报。
请确保按照以上步骤操作,以免影响您的一级建造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