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计算工程量时,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计算公式和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工程的施工内容、工程量及计价规范中的单价进行计算的。
计算公式一般为:工程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
单价计算:单价 = (人料机费 + 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 / 工程量。
合价计算:合价 = 工程量 × 单价。
直接工程费计算:直接工程费 = 工程量 × 单价 × (1 + 涨跌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式
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或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基础土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或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回填土工程量: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 = 基槽(坑)挖土体积 -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室内回填土体积 = 主墙间净面积 × 回填土厚度 - 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钢筋工程量: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一级建造师需要熟悉定额内容及计算规则,灵活运用相关规范和图集,以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快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