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总包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工程
土建、装饰装修、机电、通风空调、电梯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工程。
其他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装饰、安装等专业部分可以在法律条件允许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总包范围涵盖了各类建筑工程及相关的专业工程,并且允许在符合法律条件下进行专业分包。具体的承包范围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