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于 2019年7月19日被取消。具体依据如下:
1. 2019年7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
2. 2019年12月31日前,持有临时证书的人仍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职位,但聘用单位需要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3. 2021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部分省份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需要按照规定更换为一级建造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