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需要年检,但需要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具体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学时:
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需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对于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目的:
通过继续教育提高建造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顺应时代潮流,避免被淘汰。
组织管理: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更新:
在注册有效期满前,持证人员需进行延续注册,并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将不能过审。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在注册有效期满前进行延续注册,无需进行年检。建议建造师们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