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采用 两年滚动制,这意味着考生需要在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体规则如下:
考全科: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考两门:
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增项:
对于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选择考增项,即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
成绩的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成绩两年有效,即成绩可以保留两年的时间,免试的考生,成绩的有效期只能保留一年。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是指从有合格成绩的考试年度开始,连续不间断的2年为一个周期,不同科目有效期计算相互独立,连续滚动。
备考建议:
分两年备考可以减轻一次性通过考试的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备考能力进行科目组合的选择,建议优先报考实务科目,因为它是四门课程中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一门,且涉及工程经济、工程项目管理和法规等相关知识。
建议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保持持续的学习和考试状态,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