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补考是 可以考四门的。
补考科目:
一级建造师补考共分为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合格标准:
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考试周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补考条件:
如果考生在初次考试中未能通过全部科目,可以在后续年度内参加补考,但必须重新考取所有四门科目。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补考是可以考四门的,但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建议考生合理规划复习时间,确保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