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可以重新考。以下是具体的考试和重新考试的相关规定:
滚动考试周期: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滚动考试周期。即考生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门科目考试,才能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果连续2年都没有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考生需要重新进行二建全部科目考试,在下一个连续两年中通过考试的,可取得二建合格证书。
成绩有效期:
如果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没有全部通过所有科目,那么在后续年度中,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而未通过的科目可以再次报考。此外,对于部分已经通过科目的成绩,在一定的有效期内(通常为两年),可以申请保留,具体规定请参考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相关通知。
重新报名: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考试科目没合格,可以在下一年继续报考。若有科目已合格,那么在下一年考生只需报考没合格的科目。但如果第一年考生报考了全部科目并且都没有通过的话,下一年再报考需要重新计算考试周期。
跨省考试:
二级建造师如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换省份重新考试,考取其他省份的二建证书。但是二建是住建部全国联网,即便在其他省又考了一个证书也只能在一个省注册执业,不能在两个省同时执业。
放弃考试与重新报名:
如果考生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放弃当次考试,可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报名地所在的考试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取消本次考试。如果已经过了报名截止日期,或者未能及时提交放弃申请,考生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重新报名的通知。一般情况下,考生可以在下一次考试报名期间重新报名。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可以重新考,但有一些具体的限制和规定需要遵守,如成绩有效期、重新报名等。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