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高度计算公式如下:
平屋顶建筑高度
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
无女儿墙的建筑应按至其屋面檐口顶点的高度计算。
坡屋顶建筑高度
应分别计算檐口及屋脊高度。
檐口高度 = 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或坡屋面最低点的高度。
屋脊高度 = 室外设计地坪至屋脊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屋面形式或多个室外设计地坪时
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特定区域(如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的建筑高度
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示例计算
某办公楼的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为-0.450m,平屋面面层标高为28.000m,女儿墙高1.2m,平屋顶局部突出的楼梯间顶标高为31.000m。
平屋顶高度= 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 女儿墙高度 = -0.450m + 1.2m = 27.550m
坡屋顶高度= 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 屋面檐口高度 = -0.450m + 28.000m = 27.550m
楼梯间突出部分高度= 31.000m
由于该建筑有多个高度值,需取最大值作为建筑高度:
最大值 = 31.000m
因此,该办公楼的建筑高度为 31.4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