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保留规则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有以下几个要点:
成绩保留时间
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才能获得合格证书。
最后一年的考试成绩通常会被永久保留,而隔年的成绩则不再有效。
合格标准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总分的60%。
例如,施工管理和法规知识科目的合格标准通常在45分至72分之间,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根据科目和省份不同而不同。
特殊规定
在某些地区,如吉林省,如果考生某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但达到满分的60%以上,则该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年度。
具体到吉林,管理科目一般要求达到72分,法规通常是60分,实务科目成绩要求接近72分。
成绩滚动管理
考生在一次考试中通过的科目成绩,在随后的考试年度中有效,除非在随后的年度中有科目未通过,则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
请根据您所在的省份的具体规定来判断您的成绩保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