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周期为 两年,具体信息如下:
考试时间: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举行,具体时间由人社部在每年年初统一公布。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成绩有效期:
如果在一个周期内没有全部通过四科考试,那么到了第三年,第一年的考试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考试,而第二年的考试成绩则继续有效。免试的考生,成绩的有效期只能保留一年。
免试条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周期为两年,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才能申请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