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满足条件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准备材料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所需材料。
企业通过“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再办理实名认证。
资格审查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可报名参加北京市一级建造师考试。
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两部分,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
提交注册材料
考试合格后,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和建造师聘用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劳动合同一份。
如果考建造师证时用的企业名和现在注册用的企业名不是同一个企业,则需要原企业的解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审批
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即可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开始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注册前,详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提高注册成功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