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二级建造师的办理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证书注册规定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不予注册、撤销注册等类别。
初始注册条件包括: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申请材料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
报名条件
基本要求: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以报考。
各地放宽政策:
陕西: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满1年,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满3年。
重庆: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满5年,40岁以上满15年。
山东: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其他省份如河北、江苏等也有各自的放宽政策。
考试与注册
二建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但各省命题并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三门,考生需选择“考3科”选项。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只参加两门或一门科目的考试。
增报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获得相应的专业合格证明。
执业范围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建议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要求,准备相应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同时,考生也应关注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报考和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