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丢失怎么办

教育身边事 · 2024-12-27 16:23:20

一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登报声明

在地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括本人姓名、考试年份、证书名称等相关信息。

提交补办申请

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补证申请,申请中需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时间及补办证书名称等信息,并附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准备相关材料

携带电子版证件照,底色为白色,尺寸为一寸,证件命名格式为本人姓名加上证书管理号或身份证号。

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需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填写并提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提供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审核与上报

当地发证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受理并加盖印章,报给上一级的发证部门。

等待证书发放

审核通过后,持证人需等待证书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由发证部门通知。

建议:

尽快办理补办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在补办过程中,保持与发证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齐全且格式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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