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房建保修期的起算日是 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来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明确保修期的起算日,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此外,关于房建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以下规定: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一级建造师需要关注合同条款中关于保修期的具体约定,并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履行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