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包括四个科目,每个科目的满分和合格分数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满分130分,合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分,合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满分160分,合格分数为96分。
因此,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总分为:
100分(建设工程经济)+ 13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520分。
建议: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即可视为通过考试。
成绩复查时,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