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注销后, 需要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请注册。在这三年内,注销者需要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并且满足继续教育要求,才能按照初始注册程序办理重新申请。
具体重新申请注册所需材料包括:
1. 初始注册申请表;
2. 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3.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5.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 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7.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建议在注销前仔细考虑,如果需要变更单位,可以直接申请变更,而不必等待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