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场规定如下:
入场规定
考生须在开考前15分钟提交进入考试场地并按指定考场座位号就坐。
在进入考场前,考生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并核对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证件信息,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考场。
应考人员应在每科考试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在考场清单上签名,并对号入座。
证件要求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缺失,可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
文具及其他物品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已携带的电子设备应切断电源,集中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带至座位。
考试过程
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两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始考试后60分钟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答题前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并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
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
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