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质量控制方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施工管理能力
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达标。
具备计划和组织施工的能力,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困难。
质量控制能力
懂得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能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注重细节,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材料管理
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方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件。
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对材料、半成品、构件进行标识,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和工程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拒绝验收。
质量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事中质量控制
包括质量活动主体的自控和他人监控,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动态控制。
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
需要与设计师、监理工程师、施工人员等各方人员进行沟通和合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的工作,保持团队的合作与凝聚力。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在质量控制方面需要具备全面的施工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材料管理能力、质量验收能力、事中控制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和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