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不需要一次性考完。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
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包含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周期
考全科: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获得合格证书。
免考两科: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免考两科,但需要在1年内通过剩余的2个科目。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部分科目,这些科目的成绩可以保留到第二年,考生只需在第二年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可以在多个考试年度内完成的,主要取决于考生选择的科目数量及是否满足免试条件。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考试计划,以确保在规定的周期内通过所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