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是职称,而是一种执业资格证书。它由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发放,用于证明持证人具备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资格。尽管如此,在多数省份,二级建造师被对应为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这意味着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在职称评审时,可以视同具备助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对应关系并不意味着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就直接获得了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实际应用中还需要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担任相应职务。
因此,二级建造师虽然不等同于职称,但在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认定方面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在一些省份,它可以作为助理工程师职称的等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