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三无”人员指的是:
无在建工程:
指建造师没有承担任何在建的工程项目,或者所承担的在建工程已经完成了竣工验收报告,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
无质量安全事故:
指建造师在任职期间没有发生过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如果有,这些事故已经被妥善处理,并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
无不良行为记录:
指建造师没有违反任何社会规范、法律规范或犯罪行为的不良记录。
建筑企业在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需要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其二级建造师符合上述“三无”条件,作为投标时必须提供的一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