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灭火器数量要求

小黑说教育 · 2024-12-27 16:52:22

一级建造师项目现场灭火器的配备数量标准如下:

一般规定

项目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体数量根据项目规模及风险等级确定。通常每隔50米至少设置一个灭火器,且不得少于2个。灭火器类型应符合消防要求。

灭火器规格与类型

灭火器的规格(如4公斤ABC干粉)和类型(如A类、B类火灾)会影响其控制火灾的面积。例如,1具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可以控制150平方米的固体火灾(A类)。

特定场所的配置

临时搭建现场

面积200平米内,需配备2-4个灭火器。

面积超过200平米以上,需配备5-6个灭火器。

面积超过1200平米,每100平米需配备2只10升灭火器,还需配专用的太平桶、积水桶等。

材料库

面积50平内,需配备1个灭火器。

面积每增加50平,增加1个灭火器。如果仓库内可燃物多,还要相应增加。

厨房

面积100平内,需配置3-4个灭火器。

木工间、油漆间

每25平需配备一只灭火器。

规范依据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建议

根据具体项目的规模、火灾风险等级及场所特性,参照上述标准合理配置灭火器。

确保灭火器类型和数量能够满足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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