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级建造师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国通用性:
明确了二级建造师证书全国通用,即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也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证书有效期:
建造师证书的注册时间由原来的3年变为5年,为从业人员提供了更长的职业发展时间。
新增电子证书:
证书新增电子证书,取代了之前的纸质版证书,考试成绩出来后考生可以网上打印合格证书,提高了证书的便捷性和可追溯性。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除了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新增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也必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定的工程量必须增加一名建造师,这提升了施工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简政放权:
国务院取消434项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被列为准入类考试,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下放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调整注册有效期和建造师注册专业数量要求:
适应实际情况,调整了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和注册专业数量要求,取消了执业印章。
规范项目范围: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调整了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范围。
增加社会保险考核:
在个人申报资格的材料要求和规定中,增加了对社会保险的考核,确保建造师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信息化建设:
强化信息化建设,增加对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的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确保有足够的建筑行业人才,同时推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