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确认签证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前应了解签证的具体内容,确保签证的内容与实际工程情况一致。
确认签证金额
监理工程师应核实签证金额是否合理,是否与实际工程情况相符。
核实签证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应核实签证工程量是否合理,是否与实际工程情况相符。
检查签证资料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前应检查签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签证资料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签证前评估风险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前应对签证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给出建议。
签证中不宜过于追求效率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不应过于追求效率,应确保签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与业主保持沟通
监理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应与业主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工程进展情况和签证情况。
签证依据明确
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签证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的约定 。签证语言和签章准确、规范
。
所有经济技术签证须由项目总监签发。
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证无效。
合同内签证须在一周内审批完成。
签证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技术签证须真实、准确、规范。
准确计算原则:
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实事求是原则:
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人工的工日或机械台班的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及时处理原则:
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避免重复原则:
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废料回收原则:
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现场跟踪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授权适度原则:
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这些事项有助于监理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确保签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减少纠纷,并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