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成桩设备方面需要关注以下要求:
桩身要求
桩身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长度、直径、倾斜度、强度等参数,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设备安全性能
确保桩机和附属设备的安全性能,如起重机械、钻机、振动锤等,必须安全可靠。
成孔方式与设备选择
成桩方式与适用条件应根据土层情况选择,包括正(反)循环钻机、冲击钻机、旋挖钻机、多支盘灌注桩机、扩底机械钻具等。
泥浆护壁灌注桩的施工要求包括泥浆制备与护筒埋设,泥浆制备应根据施工机具、工艺及穿越土层情况进行配合比设计,宜选用高塑性黏土或膨润土。护筒埋设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护筒顶面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m,并宜高出施工地面0.3m。灌注混凝土前,清孔后的泥浆相对密度应小于1.10,含砂率不得大于2%,黏度不得大于20Pa•s。
长螺旋钻孔
钻头与桩位的偏差不得大于20毫米,开孔时钻孔速度要慢。
钻井过程中,不建议反转或提起钻杆。
钻机出现卡钻、晃动、偏斜或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终钻后,泵送混凝土并暂停10~20分钟,以确保桩身质量。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在成桩工程中能够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方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