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如下:
继续教育时间
一般在每年的3月至11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地建设部门通知为准。
继续教育周期
从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需要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继续教育内容
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学习,旨在提高建造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继续教育形式
可以选择面授或自学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课时,面授60学时,自学课60学时,必须修满60个学时的面授课程方可参加考试。增项专业自学课时30学时,自学课程报告。
继续教育考试
在3年内参加一次继续教育考试,并合格即可。
建议:
持证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以保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可以多留意当地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关注继续教育的具体通知和培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