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建造师 不是职称,而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它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该证书的人员,在注册后可以受聘执业,并且其资格相当于具备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
尽管二级建造师不是职称,但根据多地出台的政策,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以享受与初级助理工程师相当的待遇,并且可以直接作为评报更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此外,许多省份已经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二级建造师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省级目录中也被视为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虽然它本身不是职称,但在实际应用中,其效力等同于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