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如果您在第一年已经通过了两门科目,那么在第三年报考时,您需要考过第二年没有通过的两门科目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具体来说,如果您第一年通过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和《建筑工程经济与法规》,那么在第三年您需要考过《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与实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中的两门,才能最终取得资格证书。
建议您根据剩余未通过的科目,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并在第三年全力以赴通过剩余的考试科目。同时,也可以考虑第二年重点攻克较难的一门科目,并附加一门较容易的科目,以确保在第二年能够再通过两门科目,从而在第三年成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