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 需要在两年内考完。具体规定如下: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
考试周期为一年,需要在考试当年通过科目考试。
增项考试:
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请见下文。
成绩滚动管理
连续两年内通过四科:考生在第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科目,其成绩将保留至第二个考试年度。如果考生在第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了剩余的科目,那么就可以申请一级建造师证书。
超过两年未通过全部科目:如果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未能通过全部四科考试,那么第一年的考试成绩将作废,考生需要从第三年开始重新参加考试。
免试条件
免试两个科目的人员:他们必须在同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的两个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
建议
制定学习计划: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时间合理安排,选择合适的时间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以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保留成绩:考生应充分利用成绩滚动管理的优势,在第一年通过尽可能多的科目,以便在第二年集中精力通过剩余的科目。
注意有效期:考生需注意各科目成绩的有效期,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避免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