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 5年,从考试合格之日起算。在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人员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或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学分,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如果证书有效期满后未达到规定学分,持证人员可以申请延续期,但延续期时限不得超过证书有效期结束后的12个月,且延期申请通常需要在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
此外,对于在特定时期内到期的证书,如2020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满的证书,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统一延期。例如,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发布通知,将有效期在2020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满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统一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
因此,建议持证人员在证书即将到期前,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延续注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证书的延续。